美容院商品须明码标价2008/10/16 8:32:58 来源:扬州时报 阅读数:
记者昨接到市民李小姐投诉,其称在市区某美容院消费时,工作人员推荐的粉底液价格要100多元,竟然比网上卖的贵了10倍,她认为受到了价格欺诈。 记者就此事昨天咨询了市物价部门,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物价部门也接到了类似的投诉,反映市区一些美容院所用商品价格过高。物价局只负责管理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产品的价格,如水费、电费、暖气费等。美容属于享受型消费,因此不属于物价局管理的范畴。 关于市区一些美容院产品价格虚高的问题,要把握的一个原则是,第一要明码标价,让消费者心里有数,另外,一些产品价格是美容院和顾客双方协商确定的,顾客要留个心眼,千万不能模糊答应,以免引起价格纠纷,顾客觉得贵了,可以不消费这类商品,商家也不好强迫。如果确实遇到一些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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