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开展流通领域化妆品专项检查2010-3-11 8:08:48 来源:大众网 阅读数:
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净化化妆品消费市场,“三八妇女节”和“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市卫生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流通领域化妆品卫生状况再次开展了为期十天的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护肤类和发用类化妆品。十天来,共监督检查化妆品批发零售单位20余家、1000余种化妆品,查处16种不合格化妆品。本次检查发现商家在化妆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化妆品未取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而标注特殊用途;二是有的化妆品外包装说明书上存在宣传或暗示疗效文字;三是化妆品经营从业人员的识假鉴别能力差,甚至不会辨别真假,对化妆品的识别还停留在选品牌、观色泽、看物理形态的浅表能力上。卫生执法人员对查处的不合格化妆品逐一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并将进一步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卫生安全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友情提示:市卫生局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从八个方面选购和使用化妆品。一是留意化妆品标志。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三证”齐全;二是科学选择化妆品。皮肤状态与化妆品类型要“门当户对”、科学选择;三是避免化妆品交叉使用。一个品牌、用一段时间、再更换,程序要合理;四是坚持在有效期内使用。要在打开后的6个月内使用;五是儿童禁用成人化妆品。防止因含激素成分或违禁成分造成性早熟或过敏反应;六是尽量远离免费试用化妆品。防止因污染而导致的传染病传播;七是美容消费要有选择性。选择到有卫生许可资质、公共物品灭菌消毒、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信誉度高的美容院(店)美容消费;八是注意有效维权。购买化妆品或接受美容服务要索要发票或凭证,妥善保管,以便在受到伤害时进行投诉举证和有效索赔,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因美容发生皮肤红肿、伤口感染等伤害时,要及时到医院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