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利华“沁爽”侵权案立案审理2012-4-3 22:15:22 来源:www.hzpzs.net 阅读数:
商标注册侵权是一件很让人头疼的事儿,往往公司要推出新产品的时候都会因为商标的事情头疼不已,稍微好点的商标都已经被注册了,不能使用别人已经注册过的名称,只好往其他的上面想,这也是为何如今产品名称繁复多样的原因。不过如果你像联合利华一样“不走运”,那么估计怎么想也没有用了。 联合利华旗下的“中华双钙防蛀牙膏”日前被中国一家公司和一名商标持有者认为涉嫌商标侵权,原因在于在这款“中华双钙防蛀牙膏”的包装右下角有一行小字“沁爽薄荷味牙膏”,问题就出在“沁爽”两个字上面,据原告广州医秀化妆品有限公司、申军建称,“沁爽”这个商标早在2005年已经被申军建申请注册,注册类目为第3类:洗发液、香皂、浴液、洗涤剂、清洁制剂、夹克油、化妆品、花露水,牙膏、香精油,2009年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予以核准,申军建成为该商标持有者,而2012年1月1日,申军建正式授权广州医秀化妆品有限公司使用该商标。两位原告声称,联合利华在这款牙膏上面的标注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该款牙膏实际为“沁爽牌”薄荷味牙膏,这一认知严重侵犯了“沁爽”商标权。 3月15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正式立案审理。联合利华方面没有给出任何回复,对此事是如何看法也不得而知,不过向日化巨头提出诉讼,而且并非产品品牌侵权,而只是产品的一个类型描述语就动此干戈,不禁让人怀疑两原告此举的真正用意。 www.hzpzs.net责任编辑:小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