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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店主试用祛斑新品出现腹泻症状

2013/6/19 21:40:43   来源:www.hzpzs.net  阅读数:

  厦门南山路的郑女士是一家美容院店主,为了引进祛斑美白的产品,她新近购买了一套祛斑化妆品,并打算自己实验后再销售给顾客。不料,她使用产品三四天,就出现腹泻症状、且面部也出现血丝,不仅这样,所购产品也发生了质变。对此郑女士向新闻媒体反映此事。

  

  郑女士告诉记者,6月初,一个自称泽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牟姓销售人员主动上门推销该公司的美容产品,于是郑女士花了1千多元购买了一套产品,其中包含三盒涂抹液、一瓶食用臻美3号以及一瓶面膜。郑女士买后在三四天内早晚各吃5粒臻美3号并使用了面膜,就出现了腹泻、面部刺痛并出现红血丝等症状,停药后,症状消失。且发现涂抹液变凝固,还散发出刺鼻的气味。郑女士找到销售人员要求退款,销售人员说是个体差异导致的不适,产品已使用,不给退款。记者查看了郑女士购买的化妆品,发现一款肌肤免疫活性肽液体已凝固,颜色发红,且有刺鼻的气味,在臻美3号外包装上没看到任何的产品信息。

  

  此款产品的销售人员坚持认为,郑女士有胃溃疡,不一定是产品存在问题。涂抹液开封没两天就凝固,是保存不当造成的。记者向其所要产品的质检报告,他也声称产品的报告齐全。

  

  记者根据销售人员名片上的信息,在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当查找泽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时,查不到相关资料,查询公司地址,出现的是一家建材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工商人员解释称这两种可能,一种是盗用他人信息,第二是超范围经营。记者登录广东药监局的网站,查找卫妆准字号,结果显示许可证号是真的,企业名称却不是泽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臻美3号产品可食用就不属于化妆品类,外包装上要按国家规定进行严格的标识,没有产品信息就可能是假冒的,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卫生许可证号对不上,这可能是盗用他人信息。

  

  对此记者已将此事反映给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介入调查。

  www.hzpzs.net   责任编辑:小孙

  

编辑:小孙:河南
本文标签:祛斑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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