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再次“出山”:《评林志颖爱碧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声明》2013/11/29 9:31:29 来源:www.hzpzs.net 阅读数:
近日,“不老神童”林志颖在其微博上为自己的公司——爱碧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爱碧丽”)生产的胶原蛋白产品做宣传引起“打假人”方舟子的质疑。之后,爱碧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表了一份声明,标题为《针对今天网络上对于公司的质疑,在此发表立场声明》),爱碧丽的创始人林志颖也在微博上转发了这一声明。
另一方面,方舟子在微博上对“爱碧丽”与其胶原蛋白提出质疑之后,又在自己的博客上针对爱碧丽做出的声明发表了一篇博文——《评林志颖爱碧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声明》。方舟子在该博文中针对爱碧丽做出的四点声明分别做出了对应的评论。 爱碧丽做出的第一点声明:林志颖确实是爱碧丽公司的创始人。对于这一点,方舟子在博文中表示无可厚非。
爱碧丽做出的第二点声明:“爱碧丽”品牌由爱碧丽公司与上海葡萄王企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葡萄王”)合作研发所创造的,双方都拥有该品牌的生产经营权。对于这一条声明,方舟子在博文表示,林志颖在此之前只说“爱碧丽”品牌是自己带领团队研发的品牌与产品,而从未提及还有一个“合伙人”——“葡萄王”。此外,方舟子在博文中提到,葡萄王公司的员工曾在媒体上公开否认了与爱碧丽公司的合作关系。 除了以上几点,方舟子还对林志颖其所带领的“精英团队”与其公司实验室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并在该博文中附上照片为辅证。首先,方舟子表示一项生物技术研发项目应该需要博士学位或是做过博士的人来领导负责,而林志颖没有任何生物研究背景,其“精英团队”显得太过年轻,年龄上与“博士”不相称;其次,方舟子在博文中附上林志颖与其“精英团队”的合照, 其质疑林志颖的“精英团队”为爱碧丽公司员工假扮;再者,方舟子在博文中讥讽林志颖与其团队摆拍的实验室其实是是配置鸡尾酒的。
最后,爱碧针对外界质疑的“非法公司”与产品品质做出声明,称在台湾已经登记注册成功,而在上海正处于申请注册中,其表示自己是合法经营,而产品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品质绝对有保障。对此,方舟子言辞犀利地指出爱碧丽公司实则无照销售,胶原蛋白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文章最后,方舟子还提到,爱碧丽在受到质疑后已经将其原先在产品中宣传的食品功能删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