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大街“药妆” 没一个合法?2014/6/27 9:02:01 来源:信息时报 阅读数:
信息时报记者 郭柯堂
炎炎夏日,美白、去痘化妆品的安全性又成了消费者热议的话题。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再次征求意见稿),记者发现,化妆品原料中如果有宁夏枸杞、人参、当归等药物的提取物,均归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并未有药妆之分。而化妆品市场上打着“药妆”旗号吸引消费者购买的品牌却比比皆是,质量良莠不齐,安全问题让人担忧。有业内人士分析,“药妆无标准”是化妆品行业乱象的主要原因。
含有药物成分就能称“药妆”?
“药妆”概念走入中国市场后,备受爱美女性所青睐。记者走访广州各大药店以化妆品装柜发现,很多化妆品无论是含有药物还是未含有药物的,均被冠名为“药妆”售卖。
老中医化妆品遍布广州市小型的商场,其旗下的祛痘祛斑产品因其含有人参、当归等药品成分得到诸多长痘人士的追捧。“我们产品内含有药材,所以是货真价实的药妆,过敏皮肤最适合使用。”该化妆品专营店的销售人员信誓旦旦的告诉记者。而在时尚天河的化妆品专营店中,御香颜也因其成分含有人参,被销售人员以“药妆”大做宣传。
实际上,今年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再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稿”中的化妆品原料并未有药妆这一“概念”。
由药商生产就可标榜“药妆”?
记者昨日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天河某商场倩碧专柜对其产品进行咨询,两名销售人员均身着类似白大褂的工装,带记者前往专柜内检查皮肤,对记者的皮肤质量“对症下药”俨然一个“小诊所”的错觉。随后,问起其产品是否为药妆时,该销售人员肯定的回答,“我们当然是药妆。”而再问及化妆品内都含有什么药物时,该销售人员则表示,产品内含维生素C,大部分成分均从植物中提取出来。“由于研发倩碧的机构前身是做药品的,所以倩碧是药妆。”
研发化妆品机构的前身是研制药物的,出品的化妆品就是药妆?而记者在另一商场的雅姿和理肤泉的专柜也得到了相同的回答,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国对“药妆”尚未有明确的标准和定义,所以化妆品品牌纷纷攀上“药妆”的高枝,实际上“药”只是个宣传的噱头。
缺乏标准 “药妆”质量堪忧
提到“药妆”,消费者首先想到的是安全可靠。经常在外面跑的杨小姐受紫外线的强晒,所以皮肤经常过敏,“我就在用一款抗过敏的药妆,其他普通化妆品不敢用,很容易过敏。”而打着“药妆”旗号的化妆品就一定安全吗?
近日,有媒体送检了雅漾、如新、曼秀雷敦、娇兰、军献、采诗、李医生、WIS、比度克、相宜本草以及片仔癀(600436,股吧)等10款市面上祛痘产品,检测其抗生素、激素以及pH值,检测结果显示,采诗的产品含有高剂量违禁抗生素,对人身体伤害极大,而各品牌的产品pH值差异较大,消费者难以辨别。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判断属于化妆品的一个标准是,产品的功能和使用目的应是以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为目的,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这也是化妆品与药品的本质区别。“药妆”虽然名字中挂了一个“药”,大多都称其产品可抗过敏,可祛痘祛斑,但实际上还是一种化妆品,不属于食药监部门药品监管的范畴。
对此,日化营销专家冯建军表示,“药妆归谁监管的问题,在中国的确是滞后的,无法可依的。”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现象?冯建军表示有两个原因,其一,化妆品的市场较小,和服装、药品、食品相比,国家的关注度比较小。其二化妆品管理部门方面相对复杂,“食品、药品都有专门的部门管理”化妆品是归工商管理,还是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管理?是设定国家法规还是设定行业法规?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标准。 各界观点 皮肤医生:药妆亟需制定标准 净化市场 据了解,中国“药妆”市场始于1998年,欧莱雅化妆品公司将旗下品牌薇姿定位于“只在药房销售”的化妆品。那时,药妆虽未有明确定义,但市场较为规范。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只在药房销售”的“药妆”概念也变了模样,“药妆”品牌越来越多,“药妆”市场逐渐混乱不堪。何为药妆?药妆的标准是什么?药妆应在哪里销售?随着近几年“药妆”大军的崛起,这些问题已越来越模糊。有业内人士提出,净化药妆市场已平迫在眉睫,确定药妆的身份至关重要。
对此,广州市南方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刘凤岩较为赞同,“目前市面上号称"药妆"的化妆品,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化妆品。”刘凤岩表示,真正的药妆是有药的疗效,应该在药店里售卖,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或者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好处和副作用都要写清楚。近几年,使用化妆品得皮肤病甚至疾病的人数逐年增多,化妆品的市场应该整顿了。
记者采访到了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皮肤科教授何黎,他表示:“药妆强调化妆品有一定功效性和安全性,具有解决皮肤问题的一些作用。”但其功效性和安全性应该得到实验和临床验证。何黎建议,希望我国对此有严格管理,制定药妆的范围及标准。皮肤科医生有责任指导消费者选择化妆品使用,避免化妆品不良反应造成的损失。
日化专家:不缺标准 而是执法力度不够
相对于皮肤科医生支持国家确定“药妆”身份的观点,日化专家有另一番见解。亚洲PH·PC咨询公司总经理谷俊认为,“为药妆定义,制定规范,只会为化妆品行业带来两难,越搅越混。”药妆真正的意义是有药的疗效的化妆品,“但实际上我们国家很少有做药的化妆品,所以没必要开这个口子。”
谷俊称,相对于食品、药品,化妆品仅是个小众市场,对人体的危害没那么大。“很多化妆品打着药妆旗号去宣传,但都是人为搞出来的嘘头。”严格来讲,对化妆品行业的格局没有带来什么改变。国家呼吁消费者不要去相信就可以。“若真的给药妆一个定义,那么就要涉及到新规,涉及到一系列的相关事宜,以后就会顶着一个概念去办事,确实得不偿失。”
无需给药妆下定义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广东省日化商会会长余雪玲的赞同,“其实,目前对于化妆品的定义已经很明确,在中国药就是药,以治疗为主。因此,治疗为目的就不可以称之为化妆品,所以没有药妆这个说法。”所以打出药妆的口号就是违法,“现在缺少的不是法规,而是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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