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接合部“山寨”日用品横行2014/7/18 9:16:28 来源:新华网 阅读数:
近日,记者在北京大兴庞各庄、朝阳管庄等部分乡镇集市发现,山寨货在城乡接合部的市场横行。在大兴区北臧村镇大臧村,记者探访11家零售超市发现,其中10家超市在出售各种傍名牌的山寨货。
对此,大兴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傍名牌”售卖商品属于侵权行为,将会派人前往大臧村核查,若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查处。
卖者称山寨商品商家开车送
大兴区北臧村镇的大臧村属于城乡接合部,居住着大量外来人口,在一条东西方向的街道上,几乎每隔20米就有一家小型超市。记者看到,在一家名为世纪华联大臧村店的超市,标明“柑宜本草”的橄榄油与知名护肤品牌“相宜本草”的产品放在一起,包装几乎没差别。
多家超市货架上都摆着名为“海乙丝”的洗发露,仔细观察能发现,在“乙”上带有一双形似翅膀的符号,看起来很像“海飞丝”。在村西头的誉昌超市,老板称,“有人开车定期送货,价格比海飞丝便宜一半。”
在货架上出售的产品种类多集中于护肤品、洗发素、卫生巾等日化用品,恒安集团旗下的“七度空间”卫生巾则有更多相似品,外包装神似,品牌名则为“七度少女”和“九度空间”,枪手杀虫气雾剂与抢手杀虫气雾剂并排售卖,舒肤佳旁放着舒肤博士和舒肤皇后,清扬旁边还有清飞扬。
记者共走了访村里11家超市,其中10家均售山寨货。
山寨货生产商系注册企业
在庞各庄大集的一家批发门市,一名中年妇女买下了一盒外包装与“枪手”牌酷似的“三军”牌电热驱蚊片,当记者提醒她买到的是山寨货时,她则表示不以为然,“能灭蚊子就行,还便宜。”
记者看到,包装盒上除了厂址、品牌LOGO、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等几个关键字样不一样外,外包装几乎一模一样。记者询价后发现,枪手牌蚊香片每盒批发价10元,而三军牌批发价则只需要5元。
记者联系到生产三军牌驱蚊片的河北肃宁县三军日化加工厂张姓负责人,他并不避讳仿用了枪手牌蚊香片的包装,“我们就是根据他们的包装设计的嘛,他们名气大。”
该负责人承认,枪手牌蚊香片比自己品牌用的原料要高档,“不过他们的价格高,我们一包两块五,他们要9块,价格差3倍多。”该负责人称,该厂的蚊香片一般通过物流发货,采用货到付款的形式销售。
工商资料显示,肃宁县三军日化加工厂是一家个人经营形式的企业,注册成立于2013年2月28日,主要加工产品中确有蚊香片,在工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中,该企业并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
执法力度不够导致假货泛滥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山寨货和假货的生产厂家一旦被查实,应承担民事侵权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还可能构成犯罪。
而对于山寨货和假货的销售人员,若相关责任人能证明自己具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反之则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赔偿消费者损失。
赵占领称,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加大了对假冒注册商标使用的处罚力度,将未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使用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于被侵权的商家,赵占领表示,有两个渠道可以维权,第一个是在已固定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生产厂家提出民事赔偿,第二个则是向执法部门举报,依靠执法力量固定生产厂家的侵权证据,便于索赔。
“从法律角度讲,假货泛滥主要是因为政府执法力度不够,民事赔偿标准较低,造成对制假贩假者的打击力度不够。其次是农村市民知识结构普遍低下,知识产权意识薄弱”。赵占领呼吁政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生产商侵权后的民事赔偿标准,从而提高制假贩假违法成本,达到遏制制假贩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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