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招商网 > 美容日化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使用化妆品后脸部红肿 商家称她皮肤“太特殊”

2014/8/26 11:49:44   来源:和讯新闻  阅读数:

花数千元买化妆品,本想美容却差点毁容;因为赔偿责任意见不一,与商家发生肢体冲突。经过多方调解,商家同意赔偿600元。江都工商部门提醒,化妆品使用产生问题多次出现,建议消费者使用新产品前,先在局部皮肤做测试。



化妆品使用后脸部红肿

没法上班挂水治疗


上月中旬,江都杨女士花3000多元,在一家化妆品店买了某知名品牌化妆品,大小共十几个种类。使用一周后,发现脸部出现红肿、痒、刺痛症状。杨女士找到商家,对方表示,可以退货,让杨女士先到医院治疗。由于面部过敏,无法上班,杨女士一连几天到医院去挂水治疗。


责任界定意见不一

双方肢体冲突惊动110


等过敏症状好些了,杨女士找到商家讨说法,商家认为,化妆品质量无问题,是她皮肤“太特殊”,不适合使用。除非杨女士出示证据,证明是产品造成皮肤过敏,否则不赔偿。


杨女士对此不能接受:“几天前我皮肤过敏时,你们也没有说这个情况,现在我皮肤好了,没法做鉴定了,你们不承认是你们的产品问题,这不是耍无赖吗?坚决要求赔偿。”


商家认为已全额退货,对杨女士的赔偿要求不予理睬。于是双方发生争执,激动之下还动了手,最后惊动了110。


特别提醒

使用新化妆品,建议局部皮肤先测试


江都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化妆品质量投诉案例有增多现象,很多情况下因为消费者难提供可靠证据,造成维权难。比如说,消费者使用一种化妆品后皮肤过敏,要想证明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么拿出事实证据证明该化妆品所含成分对人体有害;要么去医院做过敏鉴定,证明过敏是化妆品引起。但是这两种途径,时间相对较长,费用大,消费者在时间、精力、费用上耗不起。


“产品质量无法确认,责任也难以认定,投诉就无法处理。”这位人士介绍,为了避免此类问题,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前,应先阅读包装上的使用说明,特别是使用新品牌产品时,要先在局部皮肤试用,一旦出现红肿、发痒等现象,立即停止使用。


编辑:陈小丽
本文标签:过敏 索赔 
 化妆品品牌推荐

“宝茵”的24小时留香洗涤系列

薇迪娜护肤品

广州蓝博生活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热门资讯
 热门产品
面膜 眼霜 防晒霜 儿童牙膏 护手霜 儿童护肤品 儿童洗护用品 男士护肤品 洗发水 生殖美疗 丰胸仪器 蚕丝面膜 婴儿面膜 复方精油 丰胸精油 玻尿酸
中国化妆品招商网:版权所有 © 2003-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4  服务热线: 0571-85885866
www.hzpzs.net 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 网站地图 
'https') { bp.src = 'https://zz.bdstatic.com/linksubmit/push.js'; } else { bp.src = 'http://push.zhanzhang.baidu.com/push.js'; }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bp, s); })(); ====== 'https') { bp.src = 'https://zz.bdstatic.com/linksubmit/push.js'; } else { bp.src = 'http://push.zhanzhang.baidu.com/push.js'; }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bp, 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