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消委会公布2015年防晒化妆品比较试验结果2015/8/27 16:43:19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阅读数:
自治区消委会公布2015年防晒化妆品比较试验结果
选购防晒化妆品细看标签把好关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烈日炎炎,不少人出门会擦上防晒霜。8月26日,自治区消委会公布了2015年防晒化妆品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此次涉及的20个批次样品中,仅1个批次的样品因标签未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自治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南宁市的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零售商店随机购买,涉及羽西、欧莱雅、温碧泉、佰草集、大宝、泊美等品牌,价格从10余元到100余元不等。检测机构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对标签、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和化学卫生指标,包括重金属含量和防晒剂使用剂量等项目进行检测。
20个批次样品中,涉及重金属、防晒剂等项目的达标情况均较良好,如针对重金属项目检测了汞、铅、砷等物质含量,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样品铅的含量均在安全范围内。在所有样品中,仅一款在南宁市大和平商贸批发城购买的,标称为“皙肤 百雀羚”隔离防晒露SPF35 PA+++的产品,标签上因未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结果显示不合格。记者见到,该产品的外包装上,生产厂家显示为“上海嘉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治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比较试验结果出来后,他们已发函通知厂家,在相关限期内厂家未表示异议,也未回复,即视为认同该检测结果。
自治区消委会表示,本次样品购买地点主要在大型正规的商场、百货公司、专卖店等,检测结果的整体合格率达到了95%,合格率处于较高水平,可见,在正规商店购买的产品质量能得到较好保障。因此,建议消费者购买防晒类化妆品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信誉和品质应该是选购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此外,防晒化妆品是特殊用途的化妆品,生产需经过严格审核,没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产品有超范围生产的嫌疑,消费者应谨慎购买。选购过程中,消费者应仔细查看标签上化妆品的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标准号、化妆品成分表、安全警告用语、使用指南或使用指南的图示等信息内容。
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SPF值和PA值是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的体现,SPF值和PA值越高,防晒作用越强,而相应的配方中需要的防晒剂含量就越高。选购防晒化妆品时,不应一味追求SPF值和PA值高的防晒化妆品,而是结合使用的环境,选择SPF值和PA值适合自身的产品。购买前应注意检查化妆品的感官质量,质量好的防晒化妆品一般无异物,不分层、不分离出油、不破乳、无异味。如果出现分层、出油等现象,或者有异味,建议别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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