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奶粉和化妆品是否将被大规模下架?关税司已给出答案2016/4/14 16:13:07 来源:和讯名家 阅读数:
过去几天,模糊且雷厉风行的跨境电商新政,让全行业陷入了左右为难。尤其是面临去库存压力的配方奶粉、爆款化妆品由于正面清单上的备注模糊不清,陷入了监管者不知如何管理、商家不知如何报关的尴尬境地。终于,官方解释来了! 在跨境电商新政实施第6天,国家财政部官网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即正面清单补充说明),对受新政冲击最大的两个品类——母婴及化妆品,在此前政策规定中所提及的“配方奶粉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除外”、“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两条明文,做了更详细的解释。 首先我们要知道,对奶粉和化妆品两类商品实施更多的监管规定,一方面是因为这两类商品在过去“假货”问题非常敏感,另一方面作为跨境电商的爆款也受到了更多国内销售商的议论。那么进口奶粉和化妆品将面临何种命运呢? 进口奶粉:无注册证书仍可照常销售 该说明明确指出,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是的,你没看错,并非是不想“要求商家出具注册证书”,而是不能,因为注册管理办法还未出炉。 按财政部关税司的表述,这个豁免期是截至2018年1月1日的。“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进口化妆品:未获许可批件将下架 与进口奶粉相比,进口化妆品就没有那么好运了。由于《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今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批件的产品。目前,已获得进口许可批件的化妆品数量达到13.6万多种,具体名单已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进口化妆品”数据库中对外公布,涵盖了绝大部分国际知名品牌和主流产品。 换句话说,今后未拿到中国食药监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那些之前未曾在中国注册的化妆品,将无缘进入中国市场。即便是通过跨境电商这个平台也不行。这对那些依赖进口非主流化妆品的商家而言,无异于下了最后通牒。由于化妆品注册周期可能长达数月,按财政部公布的说法,化妆品电商的日子接下来会很难过。 有了对进口奶粉和化妆品的补充说明,相信另一热门海淘商品——保健品也将迎来更详细的备注说明。该说明最后就说了,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上述政策的调研,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附说明全文: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现就《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说明如下: 一、关于“配方奶粉”备注中“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除外”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二、关于化妆品备注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 《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为备案凭证)。根据上述规定,今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批件(包括备案凭证,下同)的产品。 目前,已获得进口许可批件的化妆品数量达到13.6万多种,具体名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进口化妆品”数据库中对外公布,涵盖了绝大部分国际知名品牌和主流产品,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可以选购到品牌、品类范围足够丰富的化妆品。 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充分考虑电商发展实际,加强对上述政策的调研,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