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化妆品空瓶多为造假备料 化妆品空瓶应妥善处置2016/7/1 16:04:53 来源:辽宁法制报 阅读数:
高价回收名酒空瓶曾经盛行,现如今,连大牌化妆品空瓶也被高价回收。日前,记者发现购物网站、二手商品出售网站均有大牌化妆品空瓶在售,且售价颇高。 网售化妆品空瓶 “海蓝之谜、希思黎、SK-II,这些空瓶子竟然能卖到几十元甚至上百元。” 一周之前,大学生兰兰无意中听一个在日本留学的同学说起,不少号称是在日韩代购护肤品的人,可能都是在销售假货。“这些假货往往很难让人辨别真伪,原因无它,瓶是真瓶,货却是假货。” 兰兰告诉记者,知道这件事后,她就随意在网站搜索了一下大牌化妆品空瓶,发现卖空瓶的商家不少,收空瓶的商家更是大有人在。 6月28日,记者按照兰兰所述,在淘宝网站输入SK-II空瓶,赫然出现整整5页的商品栏,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而海蓝之谜一款美白精华空瓶的售价竟达到370元。 此外,记者也在某二手商品网站上看到各种大牌化妆品空瓶的销售信息,价格在几十元、上百元不等,记者注意到,这些空瓶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化妆品大牌程度划分的。 “这样卖掉空瓶的行为,是在帮助别人创造伤害自己的机会。”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安庆芳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到高级护肤品后,连同护肤品及包装的所有权归属于消费者。所以,消费者当然有权处分使用过后的空瓶,比如通过网络出售空瓶等行为都不违法。“但是,这些空瓶往往成了造假者的工具。” 四种造假侵害消费者权益 那么,买了空瓶,不法分子又是如何造假的呢? 安庆芳告诉记者,有的造假者会往护肤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灌入空瓶。这种行为属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有的造假者将根本不具有某种功能的物体灌入空瓶,冒充具有某种功能的护肤品,比如根本没有防晒功能的膏体灌入空瓶,冒充防晒霜。这样的行为属于“以假充真”。 有的造假者以低等级、低档次的护肤品灌入空瓶,冒充高等级、高档次的护肤品,或者以残次、失效过期的护肤品冒充正品。这样的行为属于“以次充好”。 有的造假者将不合格的护肤品,灌入空瓶冒充合格护肤品。这样的行为属于“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造假者的上述四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货,更换,赔偿。 安庆芳强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造假者销售上述四种行为产生的护肤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