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增设义乌和金华两个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受理点2019/4/3 13:18:55 阅读数:
来源:浙江省药监局 在金华市和义乌市分别设立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受理点,承担辖区内的境内责任人首次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工作。 为稳步推进化妆品监管“放管服”改革,提高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管理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改进营商环境,3月27日,浙江省发布《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金华市和义乌市设立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受理点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1号),举行揭牌仪式,在金华市和义乌市分别设立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受理点,承担辖区内的境内责任人首次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工作。至此,除省局受理大厅外,浙江省已在舟山市、金华市和义乌市设立三个备案受理点。 2018年11月,浙江省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的能力要求,拟在符合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设立进口非特备案受理点。金华市、义乌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当地进口化妆品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做好机构、人员配备,通过考察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提升备案审核能力,并于近期相继通过了省局的能力考核验收,取得授权开展备案受理工作。 下一步,浙江省局将加强对备案受理点的工作指导和督查,确保备案工作有序开展。并继续指导各地加强化妆品监管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在其他符合能力要求的市局设立受理点,直接办理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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