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升高,化妆品安全消费注意这些事2020-5-8 9:37:13 来源:锦州日报社 阅读数:
随着近期气温的不断回升,防晒、护肤类等化妆品消费热度持续走高。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购化妆品,确保化妆品消费安全,近日,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安全消费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此类商品时要提前了解相关注意事项,以免权益受损。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应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或电脑小票等购买凭证,以备发生纠纷时便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在选购国产化妆品时,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生产许可证号,有无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成分等信息,包装或说明书上有无标明保质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以及质量合格标记。如选购进口化妆品,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名或地区名、国内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保质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净含量、成分表等。 在购买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时,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化妆品包装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凡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宣传,如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不要轻信。消费者切记不要购买或使用美容美发单位现场制作的化妆品。 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购买化妆品时,不管是特殊用途化妆品还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均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伪。 也可以下载化妆品监管移动客户端进行查询。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或8890000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商家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孙渊 记者温旭东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史悦 校对: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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