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一化妆品店经营过期化妆品被处罚2020-8-6 9:23:21 来源:海南药闻微信公众号 阅读数:
乐东一化妆品店经营过期化妆品被处罚 乐东县黄流迪玉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近日被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6月17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有2种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XX堂粉红素颜霜6盒,生产企业: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格:50g,限用日期20200613;XX致臻悦白乳液1盒,生产企业:上海卓多姿中信化妆品有限公司,规格:120ml,批号:JCT2,限用日期201908),该局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产品给予扣押。 经查明,该店于2018年12月购进上述2种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XX堂粉红素颜霜进货8盒,进货价60元/盒,销售价79元/盒,货值金额474元,截至被扣押之日未销售;XX致臻悦白乳液进货3盒,进货价55元/盒,销售价70元/盒,货值金额70元,截至被扣押之日已销售1盒,违法所得70元。上述化妆品货值金额合计544元,违法所得70元。 该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相关规定。7月23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店停止经营化妆品3天,没收违法所得70元,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210元,罚没款合计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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