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对临沂市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020-8-27 9:11:19 来源: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数:
8月25日-26日,省药监局化妆品处孙敏处长一行4人,对临沂市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8月25日下午,针对《问政山东》整改落实成效及案件的调查处置情况等问题,督导组在兰山区小商品城化妆品市场开展化妆品经营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杰,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宝松陪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的规范性、化妆品夸大宣传等问题,并现场向基层监管人员、经营企业进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重点条款的解读。
8月26日上午,督导组在市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宝松、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相振生、综合执法支队三级调研员林海涛、兰山区局、河东区局、罗庄区局及临沂市教育用品市场和小商品城代表参加了座谈,分别就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问政山东案件调查处置情况、基层化妆品市场规范化建设情况、市场主体开办方管理情况进行汇报。 督导组对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予以肯定,对问政山东案件调查处置、基层规范化建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孙敏处长强调,要全面推进基层化妆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工作,化妆品监管人员要掌握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新要求,督促经营企业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要对美容美发、宾馆、酒店自制分装化妆品、经营企业的仓库储存运输等高风险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市场主体开办方要落实主体责任、掌握入场企业的合法性;要深入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市县两级要落实好监管队伍、经营企业、消费群体的宣传贯彻工作,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根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