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构建共治格局,为化妆品产业和“美丽事业”保驾护航2020-12-18 9:37:54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阅读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国晓宁 通讯员 李兆敏 12月17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0年聊城市化妆品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总体布局,按计划、按节点、按步骤扎实开展。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主线,以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了三年提升、科普宣传、监督抽检、专项行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等工作,构建共治格局,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顺利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2020年聊城市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的12项重点监管任务;对照落实“四个最严”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了《2020年全市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持续推进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成效,结合我市的实际确定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重点市场(香江光彩综合批发市场)、二个重点品种(美白和烫染发品种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三个重点环节(化妆品委托生产企业,批发、零售专卖店和美容美发经营单位),对化妆品委托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化妆品年度检查并录入省局智慧监管平台信息共计1532条。其中市局督导检查40余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发现化妆品不规范经营问题50余条,责令整改30家次,现场发现的问题均按照规定现场移交县级局进行后续处理。截至11月底,聊城市化妆品立案查处6起,货值2.53万元,罚没13.94万元。 强化对化妆品委托生产企业的监管,按时完成全市国产非特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截止12月9日,全市备案系统注册委托生产企业171家,备案后检查产品数量453个,其中通过274个,责令改正179个,责令改正原因多为产品未生产。全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率100%。 年初疫情期间,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聊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督+宣传工作,也开启了互联网+监管的新模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宣传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3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50余次,设立宣传站点40余个,培训化妆品经营单位30余家,多家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聊城市按照省局抽检方案分配的抽样指标,按时完成了50批次的化妆品抽样任务,抽样区域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经前期认真论证,确定以市区批发市场、县(市、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在本地委托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专卖店、兼营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抽样。50批抽样任务中,本地委托生产企业6家18批次,占比36%;批发单位3家9批次,占比18%;商场超市抽样2批次,占比4%;化妆品专(兼)营店占比42%;进口产品抽样7批次,占比14%。截至目前,我市省抽共发现4批次问题产品,抽检不合格率8%,已移交相关县级局核查处置。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加大对网售化妆品监管力度,联合网监科,探索网上化妆品监管和监督抽检的方法,解决网上抽检、固定证据等问题,有效破解化妆品网上监管的瓶颈。加强对化妆品委托生产企业的监管,指导其建立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合法经营,同时注重对该类型企业帮扶,助力委托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扩大社会知晓面,使之成为化妆品经营者合法经营的规矩、监管执法者的依据。探索基层新型监管模式,适应机构改革变化,更好完成市场监管任务,履行好各项监管职能。 2021年,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利用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不良反应监测等多种监管手段发现风险隐患,坚持依法行政和专业化监管,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守住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大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力度,严查化妆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把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效结合,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严肃惩处,起到查办一起、影响一批、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提高化妆品监管威慑力,营造化妆品经营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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