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网络销售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总体较好2020-12-28 10:24:30 来源:中国日报网 阅读数:
1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20年全区药品监管工作整体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4至10月,宁夏药监局组织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超出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通过网络销售未注册进口药品,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或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开展药品网络信息服务等7大类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专项整治期间,宁夏药监局对网络销售药品企业和第三方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建立日常监管台账,经全面核查宁夏共有涉网络销售药品企业19家、持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76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对零售药店、药品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列出整治名单,对照整治重点工作任务,逐一进行了检查;积极利用国家药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等渠道收集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对国家局药品网络交易监测数据系统“线上”推送的2家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销售药品行为,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线下”严肃查处。全区共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及零售药店403家,约谈2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立案查处2家,罚款0.2万元。 为巩固整治成果,宁夏药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网络销售药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利用国家药品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做好药品网络交易监测工作及移送线索的接收、分送、调查处置程序,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监督检查的责任单位和检查频次,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落实网络销售药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监管职责提出了要求。从整治情况看,宁夏药品网络销售主体少,区内网络销售药品安全总体上安全可控。 2020年10月至12月,宁夏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因化妆品网络经营者不需许可或备案,化妆品网络经营者没有到化妆品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或备案,监管部门无法掌握网络化妆品经营者基本信息情况。药监局向宁夏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函,请求协助摸排全区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基本信息情况,了解掌握了全区通过自建网站及其他网站服务销售化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有37家,没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并建立了数据库。 在摸排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同时,宁夏对电子商务经营单位法人代表或质量负责人进行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宣传和培训,督促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建立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各化妆品网络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网站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有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假冒化妆品、无证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或者医学肤品等化妆品等情况全面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上述问题。 (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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