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平南县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2021-1-28 9:27:30 来源:国家药监局 阅读数:
国家药监局关于表扬参与查处平南县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通报 国药监妆〔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平南县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捣毁生产销售窝点6个,现场查获大量违法化妆品及生产设备,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涉案金额超亿元。 在案件查处中,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秋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亲自参加研究和部署案件调查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此次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中重点案件查办的组织指导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张建良带领该处稽查专员侯党根和副处长唐文同志具体参与案件的查办、协调及指导工作,在涉案产品鉴别认定、联合公安确定查办方向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办案期间,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秀海带领该局化妆品监管科科长李芳和覃小宁同志具体承担案件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并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为案件最终告破做出重要贡献。 平南县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是典型的利用网络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案件。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化妆品稽查执法工作,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对违法产品坚持追根溯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足“全区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坚持靠前指挥,指派专人负责案件协调和指导工作,并从化妆品稽查执法角度在产品认定、证据规范及联合查办方向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有力支持,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取得实效。上述案件的成功查处,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的嚣张气焰,也彰显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新的药品监管体制下协调一致、积极作为、严惩违法、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家单位和万秋、张建良、侯党根、唐文、温秀海、李芳、覃小宁等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重要时期,始终保持主动出击、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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