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整治2021-3-5 9:54:35 来源:山西新闻网 阅读数:
3月开始,9月结束,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 山西新闻网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全省集中开展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至9月结束。 生产环节对省内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生产企业、注册人、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原料来源、产品标签宣称、产品是否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配方组织生产等。备案环节对完成备案的儿童(含婴幼儿)普通化妆品,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备案资料技术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国产儿童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和生产许可证号,进口儿童化妆品是否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境内责任人名称和地址;是否存在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产品配方是否符合安全性相关要求。 经营环节对商超、母婴用品专卖店、儿童理发店、婴幼儿洗浴中心、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资质是否合规;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中的记录事项是否真实完整;标签是否有违法宣称治疗疾病行为;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有自行配制化妆品行为。 根据通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对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适用情节严重的情形予以严厉处罚,依法追究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产品检验认定等工作。(许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