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查处全市首起违反新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大要案2021-3-29 9:49:5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阅读数:
近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金华市市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金华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了没收、销毁涉案化妆品,并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1月15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综合执法队与秋滨市场监管所对位于秋滨街道金地路399号的金华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执法,在该公司办公室货架上查获大量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经清点,查获的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共计货值11.6万余元。 经调查,该公司老板进购无合法来源的无中文标签化妆品后,通过发放印有微信二维码小卡片的方式添加顾客,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进口化妆品广告进行销售。上述化妆品均无中文标签,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无法提供证明上述进口化妆品合法来源的材料。 最后,该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下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将继续推进落实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化妆品经营活动,督促经营者合法依规开展经营,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全区化妆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