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提意见!儿童化妆品将独立监管2021-6-23 8:42:8 来源:国家药监局、消费质量报 阅读数:
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 禁用美白、祛斑等原材料! 这将是销售儿童化妆品的必备项! 上周五,国家药监局就《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二条,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其中, 对标签提出明确要求! 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待征集),并在标志正下方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 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标签上采用防伪技术等手段方便消费者识别、选择合法产品。 配方方面有明确规定! 儿童化妆品应当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并结合儿童生理特点,从原料的安全、稳定、功能、配伍等方面评估所用原料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特别是香料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等原料。 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如因其他目的使用可能具有上述功效的原料时,需对使用的必要性及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应当选用有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得使用对儿童安全性尚不明确的原料。 同时,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儿童化妆品 功效类别、生产环节、不良反应监测、 抽检监测、案件查办等相关要求。 此外! 儿童化妆品标志也开始征集了 国家药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评选结果将对外公开。 ● 2012年10月,原国家食药监局印发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确保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做好相关产品申报与审评工作。 ● 2020年11月,国家药监局在发布的《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规范(征求意见稿)》指出,宣称为婴幼儿、儿童使用的产品,应当同时提交毒理学试验报告和产品安全评估报告。 ● 2021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药监综妆〔2021〕第15号),进一步加强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违法行为。 ● 2021年4月,国家药监局党组研究部署将“强化儿童安全用妆‘护苗’专项行动”列入今年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惠企利民十大项目”。 ● 2021年5月,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在线上进行了儿童化妆品消费者安全认知调研,广泛收集消费者对儿童化妆品认知、消费、使用情况,并将调研结果和民声民意体现于政策制定中。 来源:国家药监局、消费质量报 编辑:张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