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再次公开征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2021-9-30 9:28:45 来源: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阅读数: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再次公开征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曾于2020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对收集的意见研究分析后,国家药监局对该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0月1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 1.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9月29日附件 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附件: 1.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