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 不得宣称“食品级”2021-12-27 10:0:7 来源:南京日报 阅读数:
「本文来源:南京日报」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黄琳燕) 2022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法规文件——《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规定》提出,儿童化妆品不得宣称“食品级”“可食用”,儿童牙膏也按此规定管理。当前市面上的儿童化妆品安全性如何?相关部门将如何加强监管?记者进行了采访。 23日中午,记者在龙蟠中路一大型超市儿童化妆品柜台看到,部分儿童化妆品上印有“食品级”“可食用”等字样。“我家孩子5岁,我每次都专门挑选标有‘食品级’的,图个放心。”正在为孩子选购牙膏的市民周女士说。 记者在网购平台看到,号称“食品级”的儿童化妆品同样销售火爆,部分牙膏月销量超过1万笔。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化妆品的安全性与是否“可食用”没有关系,一些商家即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来生产化妆品,也并不代表其化妆品是安全的。 据介绍,本次出台的《规定》,呈现出监管更严格、标签更规范、规定更明确、宣称更严谨等特点。比如,在标签和宣传上,要求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与食品有关图案。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气味、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此外,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为目的的原料。 值得一提的是,儿童牙膏也照此规定管理,同样不可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根据《规定》要求,把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受托生产企业以及儿童化妆品销售行为较为集中的化妆品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将儿童化妆品作为年度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重点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