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家酒店上海某分公司违法被罚 经营未备案普通化妆品2022-1-12 9:26:4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数: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讯 日前,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的关于城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南路分公司涉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沪市监黄处〔2021〕012021001839号)显示,城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南路分公司因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罚款64572元并没收违法物品。 决定书显示,该分公司主要违法事实为,2021年11月8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至城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南路分公司检查,当场查见该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当场在该单位客房及仓库内查见有“CiTiGO”标识的化妆品4种,其中洗发液21瓶,护发素22瓶,沐浴露39瓶,洗手液41瓶,未查见上述化妆品的进货查验记录,未查见上述化妆品的备案情况。 该分公司违法行为类型属于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和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并合并处罚如下:一、警告;二、没收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洗发液21瓶(净含量:400ml),护发素22瓶(净含量:400ml),沐浴露39瓶(净含量:400ml),洗手液41瓶(净含量:300ml);三、罚款人民币64572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城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丞家(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丞家(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城家住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城家官网显示,城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品牌“CJIA.COM城家”运营方。城家,成立于2015年,由酒店巨头华住集团领衔投资创建,引入IDG资本、博裕资本、阿里云锋基金、建银国际、雅诗阁、新加坡GIC重量级资本组合。城家,是华住集团对接存量资产,服务长租需求的重要布局。城家将华住集团超15年的酒店运营管理经验带到长租领域,为新就业的大学生、白领、企业员工住宿、及海内外高端人才提供优质的酒店级长租公寓服务。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 (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 进口商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记录、保存进口化妆品信息的,由出入境检验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