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办理药品器械化妆品案件322件 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化安全2022-2-11 9:33:38 来源:香城都市报 阅读数:
香城都市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熊巧玲)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1年度,全市共办理药品器械化妆品案件322件,其中一般程序119件,罚没507.7万元,进一步规范药械化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化安全。 我市推广“香城药监可视化”平台。通过平台监管人员可以随机实时查看监管对象现场执业情况,可以通过语音与监管对象进行时空对话,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个人客户端实时进行监督。目前,我市已在城区选取63家零售药店安装了140个智能摄像头,做到了坐在家里看得见,有了问题喊得应,外出监管有对象。 我市开发“香城药安” 系统。通过系统可以有效采集购药人、用药人、发热症状、购药品种、人员行程等数据,并通过大数据智能比对分析技术,及时发现异常可疑人和不规范经营的药店,分级预警,提示监管人员及时进行跟踪核查和督促整改。倒逼药店合规经营、真实登记,客观实现可疑人员的有效追踪。对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追踪疑似病例、缩短追溯时间、提高风险排查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建设“全过程执法记录”平台。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改革要求,把行政执法全过程作为规范执法和提高执法效能的抓手、推手和先手。平台的建设有效落实了药品监管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全市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迈向规范化。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药品“智慧监管”试点工程,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百姓参与的“三位一体”社会综合治理格局,实现药品监管从现场监管到远程监管,模拟监管到数字监管,主体监管到主体和社会一体监管“三个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