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严厉打击!2022-3-14 9:38:22 来源:邢台日报社全媒体 阅读数:
来源:掌上邢台客户端 3月10日,《邢台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根据《方案》,年底前,邢台市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集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01 针对药品研制生产环节 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伪造、骗取许可证行为; 严厉打击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过程中的掺杂使假、非法添加、染色增重、虚假投料等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购进使用原辅料行为; 严厉打击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行为。 02 针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 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和伪造、骗取许可证行为; 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行为; 严厉打击“挂靠”“走票”,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回收药品或者骗购套购国家管制药品等行为; 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行为,尤其是通过网络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严重违法行为。 03 针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环节 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伪造、骗取许可证行为; 严厉打击注册备案造假行为; 严厉打击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委托生产和不按技术要求生产等行为。 04 针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 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和伪造、骗取许可证行为; 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行为; 严厉打击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05 针对化妆品研制生产环节 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和伪造、骗取许可证行为; 严厉打击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行为; 严厉打击生产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行为; 严厉打击使用应当注册备案但未经注册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行为; 严厉打击生产不按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行为; 严厉打击注册备案造假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等行为。 06 针对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 严厉打击经营使用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行为; 严厉打击标签明示暗示医疗作用行为; 严厉打击违规擅自配制化妆品、拒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 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行为。 根据《方案》,邢台市将坚持严字当头,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实施行业禁入。 年底前,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露橦 通讯员:张健 编辑:杨明哲 【来源:邢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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