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印发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指导意见2022-5-16 9:25:40 来源:中国医药报 阅读数: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印发《安徽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化妆品监管力度,规范化妆品经营主体行为,持续完善化妆品经营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 《指导意见》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为主线,提出加强法规宣贯培训、加强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监管、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品种风险会商评估、畅通化妆品投诉举报渠道等17项具体举措。 《指导意见》要求针对不同业态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化妆品专卖店、母婴用品专卖店、美容店、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每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美发店、商场、超市、宾馆等涉及化妆品经营场所,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灵活确定检查比例及范围。检查要以安徽省药监局制定的化妆品经营主体责任清单为根本,对经营者开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分类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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