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79万!广州一家化妆品企业涉嫌无证超范围生产2022-8-30 9:13:38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数:
近日,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最新显示,广州市敦复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涉嫌无证或超范围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款79.005万元。 违法事实 2022年0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前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南路90号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该地址进行化妆品生产活动,当事人现场提供《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xxxx横路x号A栋)备查,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上的生产地址和实际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南路90号不符。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南路90号该地址现场为一栋三层厂房,当事人正在该地址二层生产银一叶CQRZEN美白精华液(产品外包装标注净含量:100ml,总经销:广州市敦复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广州金栢丽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第一工业区二路自编18号A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188,特殊许可证:国妆特字号G20181390,生产批号:DF20211103,限期使用日期:2024.11.02。)、 银一叶美白面膜(产品外包装标注净含量:28g×5片,总经销企业: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广州市敦复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南一横路2号A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80110,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国妆特字号G20181124,生产批号:DF20211223,限期使用日期:2024.12.22。)、 银一叶美白祛斑霜(产品外包装标注净含量:50ml,生产企业:广州市敦复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南一横路2号A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80110,特殊许可证:国妆特字号G20180234,生产批号:DF20211106,限期使用日期:2024.11.05。)、 银一叶六胜肽抗皱原液(产品外包装标注净含量:30ml,生产商:广州市敦复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南一横路2号A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80110,生产批号:2022/01/02,限期使用日期:2025/01/01。)化妆品,现场放置有上述四款化妆品成品、半成品、原料及包装材料,该地址现场还设置有手动灌装机、面膜机、贴膜机等设备。 该地址一层为成品仓,放置有“御早堂”黑普洱白转黑(净含量:500ml,产品外包装标注委托企业:广州雨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委托企业:广州市敦复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南一横路2号A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80110,批准文号:国妆特字号G20180282,生产批号:2021/09/15,限期使用日期:2024/09/14。)、 “御早堂”润黑发露(自然黑)(净含量:450ml,产品外包装标注委托企业:广州市敦复化妆品有限公司,被委托企业: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镇夏良村南胜工业区永兴大道2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652,批准文号:国妆特字号G20100923,生产批号:2021/09/20,限期使用日期:2024/09/19。)、 银一叶白白日记美白精华液(产品外包装标注净含量:100ml,生产企业:广州市敦复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南一横路2号A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80110,特殊许可证:国妆特字号G20122510,生产批号:DF20211128,限期使用日期:2024.11.27。)、 咔诗迪曼白白日记美白精华液(产品外包装标注净含量:30ml,总经销:广东省咔诗迪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广州市敦复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南一横路2号A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80110,特殊许可证:国妆特字号G20122510,生产批号:2021/11/28,限期使用日期:2024/11/27。)化妆品,该地址三层为包材仓。 经当事人确认,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南路90号该地址为当事人承租用于化妆品生产,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地址的《营业执照》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上述批次的化妆品成品、半成品均为当事人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南路90号该地址生产的,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批次的化妆品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批次的化妆品成品、半成品、原料、包装材料及相关的设备设施予以扣押,相关清单详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穗云市监五队强制字【2022】00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01月01日承租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南路90号的三层楼工业厂房,经过前期的安装设备等准备,到2022年01月11日才开始生产化妆品。2022年01月11日生产了“御早堂”黑普洱白转黑化妆品成品700盒、“御早堂”润黑发露(自然黑)化妆品成品1000盒,全部入库到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南路90号的三层楼工业厂房一楼。 2022年01月12日生产了银一叶白白日记美白精华液化妆品成品2000支、咔诗迪曼白白日记美白精华液化妆品成品1000支,全部入库到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南路90号的三层楼工业厂房一楼。2022年01月13日生产了银一叶CQRZEN美白精华液化妆品成品1500支、银一叶美白面膜化妆品成品700盒、银一叶美白祛斑霜化妆品成品1500支、银一叶六胜肽抗皱原液化妆品成品4500支,还没有入库。 处 罚 依 据 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三)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 ②《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化妆品生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化妆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③《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超量或者超范围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妆品限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要求的化妆品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要求的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生产化妆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④《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委托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进行委托生产化妆品,或者委托方、受委托方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或者半成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转自: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