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典型违法案例(第一批)2023-1-4 9:26:27 来源:荆州新闻网 阅读数:
荆州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典型违法案例(第一批) 2022年,荆州市各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依职责加强对相关医疗美容机构以及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加大线上线下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查处的部分医疗美容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 2022年7月5日,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荆州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涉案货值金额1410元。当事人使用未经注册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2022年8月24日,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沙市区某女子美容院使用未备案进口化妆品及过期化妆品案 2022年7月6日,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有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 25 盒、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30 盒。经查,上述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 6060 元。当事人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和未备案进口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2022年8月24日,荆州市沙市区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第六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石首市某化妆品店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案 2022年8月8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投诉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无法证明功效证明的日本川奈之汀“脐带血逆龄水乳套组”系列产品文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2年11月17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 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荆州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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