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容貌焦虑”说“不”!重庆三部门联合发布医疗美容行业合规指引2023-1-5 9:21:56 来源:重庆法治报 阅读数:
来源:重庆法治报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通过线上培训的形式,对全市179家医疗美容机构,156家生活美容机构,8家重点媒体单位、广告企业,开展医疗美容行业规范指导。宣讲三部门新出台的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指引、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引导医疗美容行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自查整改,依法规范经营活动。 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指引具体表现在,对医疗美容机构从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疗广告四个方面进行规范,生活美容机构不得从事医疗美容。 机构资质要求。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并核准有相应诊疗科目,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规定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暂不分级,美容外科实行分级管理,即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将美容外科项目分为四级,可开展一级、二级项目的机构为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二级综合医院,设有麻醉科及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门诊部;可开展一级、二级、三级项目的机构为美容医院;可开展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项目的机构为三级整形外科医院,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三级综合医院。 人员资质要求。从事医疗美容的人员除了是医疗卫生人员以外,《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对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提出了特殊要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实行备案管理,核定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包括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牙科专业、美容皮肤科专业和美容中医科专业。不具备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未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 诊疗活动要求。医疗美容机构作为医疗机构的一种,诊疗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结合医疗美容机构的特点,罗列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有关事项清单作为重点自查内容。 医疗广告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在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合规指引方面,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广告企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布合法合规广告。 医疗美容广告应当维护正确的价值取向。医疗美容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借重大国事和政治活动等名义从事商业营销宣传;不得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名义;不得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不得含有民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等。 医疗美容广告禁止宣传内容。不得宣传诊疗效果、诊疗方法、安全性等;不得利用患者、医务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以及其他广告代言人的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在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和“第一品牌”等用语。 医疗美容广告严禁虚假广告宣传。主要包括,广告宣传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不存在的;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效果的;使用虚构、伪造机构作证明的;以“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或“来我院治疗可享活动价(1折起)”等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方式进行宣传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应当取得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未取得而谎称取得的;将未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医疗教育、科研相关职称的人宣称为“医生”“医学专家”等医学专业人士,或者假冒患者名义的。 禁止发布打“擦边球”的医疗广告。禁止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重庆法治报记者 张柳妞 编辑:程迷静 责编:覃蓝蓝 审核:杨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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