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典型案例(第四期)2023-6-21 8:51:43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管 阅读数:
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十大”民生领域“30+N”项微整治专项行动,以严格执法促队伍作风建设,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为深入推进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积极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涉及化妆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予以通报。 案例一:呼图壁县金辉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3年2月1日,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呼图壁县金辉妆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12个品种27盒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共计1480元。经查,上述化妆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未索证索票,且均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呼图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木垒天使养生店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2月9日,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木垒天使养生店进行执法检查时,抽查该经营场所14盒“芦荟净肤面膜”的进货查验登记情况,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化妆品购进票据及化妆品登记台账。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奇台县纽西妆品店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案 2023年2月17日,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奇台县纽西妆品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47盒口红、1盒面膜未加贴中文标签,货值金额共计3302元。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化妆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证明材料,未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销售记录。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玛纳斯县阿里巴巴商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3年2月20日,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玛纳斯县阿里巴巴商行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7种15盒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货值金额为196元。经查,当事人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销售记录,无法提供销售票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五:木垒县芭芭多芦荟专卖店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2月23日,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木垒县芭芭多芦荟专卖店进行执法检查时,抽查该经营场所1盒“芭芭多”毛孔洗澡净颜套盒的进货查验登记情况,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化妆品购进票据及化妆品登记台账。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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