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有个“开盖保质期”存货不要隔年用2015/11/5 15:41:43 来源:江南晚报 阅读数:
秋冬季节,天气变得干燥起来,部分夏天使用的护肤品不再适合这个季节。有些女性会把夏天没用掉的护肤品收藏起来,等到明年接着用。她们不知道,一些护肤品有“开盖保质期”。
记者在市场上留意到,包括雅诗兰黛、希思黎、科颜氏、欧舒丹等欧系产品的包装上都有一个像开了封的小罐头一样的图标,图标里标示着“6M”、“12M”的字样。业内人士介绍,这个标识代表开封后6个月、12个月是最佳使用期,“所以,化妆品、护肤品一旦开封,就要尽快使用。如果一件护肤品用了一两年还没用完,却认为产品没效果,就有点冤枉它了。其实它已经过了最佳使用期限,有效成分可能已经被氧化或者变质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正在逛化妆品柜台的市民,很多人都不知道“开盖保持期”的概念。一位中年女士恍然大悟:“我一直使用的雅诗兰黛确实标有12M,不过一直不懂什么意思。”也有消费者表示,以前自己买护肤品都喜欢买大罐的,觉得更划算,看来还是用小罐的才“新鲜”。
江南大学化工学院副院长杨成介绍,我们国家化妆品日期有两种标识,一种是标明生产日期和几年保质期,另一种标明生产批号和失效日期。理论上说,保质期内和“最佳使用期”内,化妆品的功效差不多,因为通常不论化妆品还是护肤品中,都会添加一定剂量的稳定剂、防腐剂,所以不论开不开封,只要在保质期内使用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许多女性由于在使用和存放时存在问题,会导致开封后化妆品二次污染而造成保质期缩短。“比如,用完后盖子不拧紧、直接将手伸入瓶中等等情况都可能造成护肤品被微生物、灰尘等污染,或是由于氧化造成变质。护肤品的存放一定要干燥、通风,开封后及时使用,并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要求存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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