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建立15个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2014-12-15 11:53:31 来源:威海晚报 阅读数:
昨日,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山东省威海市在市立医院等15个医疗单位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这标志着山东省威海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初步建立。
为推进山东省威海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山东省威海市在市立医院、文登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经区医院、威海卫人民医院、威海口腔医院、文登市立医院、文登正骨医院、文登区人民医院、荣成市人民医院、荣成市第二人民医院、荣成市中医院、乳山市人民医院、乳山市中医院等15个医疗单位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工产品。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使用化妆品后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不包括生产、职业性接触化妆品及其原料所引起的病变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引起的不良反应。
据了解,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负责承担本医院接受就诊或咨询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案例的调查、信息的收集,并定期报送监测机构,及时报告重大群体性化妆品不良反应。此外,还将协助监管部门承担化妆品安全性评价,配合监管部门和监测机构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宣传培训工作。
目前,15个哨点已经开始运行。遇到化妆品不良反应,市民可以到15个哨点就诊或报告信息。今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哨点的信息反馈,不定期发布化妆品预警信息。
从外地购买的化妆品不在监测范围
在山东省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疑似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均作为监测范围。
“这些不良反应或病变包括使用后引起的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瘙痒、刺痛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过,市民使用不在威海销售的化妆品,导致的不良反应,不在监测范围内。
按照要求,本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房总部、连锁美容美发单位总部、进口化妆品本市总经销商等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在获知或发现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疑似化妆品不良反应后,应依法及时报告。
山东省威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严重的化妆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或知悉之日起15日内上报,死亡的和群体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应立即上报。
个人使用化妆品后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至所在地哨点医院就诊,可向诊治医生报告,也可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当地监测机构报告,必要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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