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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10g以下的小容量化妆品必须标识生产号码
化妆品小样标识有效期从2月4日起开始实行。
根据韩国化妆品法的修订,自2月4日起,化妆品小样和小容量化妆品(10ml和10g以下)开始义务标识有效期和生产批号.。
与此同时,法制处1月31日宣布2月份开始所有26个法令开始实行。